为促进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研究生招生工作质量,引导学院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根据《苏州大学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苏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学院推免工作小组
成立由学院党政领导、专业教师等13人组成的推免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
组长:院长、院党委书记
成员:院教学副院长、院党委副书记、院行政副院长、院研究生副院长、各学科负责人和系部所主任
秘书:院教学秘书、研究生秘书、本科生毕业年级辅导员
二、推免工作组织过程及要求
(一)组织过程
学院推免工作组织过程为:动员与公告→学生申请→学院审核学生申请资格→学院初选与综合考核和公示→部门审核→学校审定和公示。
(二)工作要求
1、学院动员
9月11日,学院在2022届本科毕业生中进行动员,宣传学校各项推免政策及学院推免工作程序。
学生申请推免的基本条件是:推免工作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择优选拔,申请推免的学生须满足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坚定社会主义信念,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或受处分记录解除后品德表现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记录。
(2)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学生)。
(3)具有学术研究的兴趣和潜力,学习刻苦、勤奋,且成绩优秀。已修课程成绩全部合格,即记录百分制的课程学分绩点达1.0及以上、记录等级的课程成绩达D及以上等级(体育保健班学生体育课程标注为“保健”);取得毕业要求总学分的四分之三以上(含四分之三)学分;课程平均学分绩点(GPA)在本专业名列前茅,外语水平优秀;申请时必修课程无“弃考”记录。
学院推免工作实行回避和报备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须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报备声明。9月15日前,工作人员回避或报备报告报谢老师(邮箱: xieyanlan@suda.edu.cn),学生报备报告报郭老师(邮箱: ykguo@suda.edu.cn)。学院于9月15日统计汇总后报教务部。
2、学生申请
申请安排:符合推免申请条件的2022届预毕业本科生,于9月10日16:00至14日23:00,登录“苏州大学本科生推免申请系统”(网址:http://tmsq.jwb.suda.edu.cn/,外网需先登录学校VPN),点击“推免申请”,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稿。申请时请务必认真阅读页面内的全部提示内容;申请时间截止,系统自动关闭,学生不能再申请。
证明材料电子稿也可这样报送:学生的中文成绩单(可自行在教务部在线预约系统下载打印)、本人发展素质相关的电子证明材料(含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以及签署的诚信承诺书,可于申请时间截止前一并提交至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联系方式:电话: 0512 -67873697;邮箱:wljw@suda.edu.cn。
3、申请资格审核
学院教务老师在9月15日(周三)10:00-23:00之间,登录“苏州大学本科生推免申请系统”,完成学生的申请资格审核工作,具体审核方式为:在“申请学生资格审核”菜单里,为每名学生标注申请资格审核“通过”或“不通过”,供学生查询,并导出全部符合申请资格的学生数据,连同每名学生的发展素质证明材料、成绩单等,提交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
4、推免指标分配
根据学校下达名额,结合各专业学生实际情况,学院确定各专业推免指标为:物理学6名、物理学(国际班)3名、物理学(师范)2+1名。
5、 综合评价及遴选
学院于9月16日至20日,对符合申请资格的学生展开综合评价,根据申请者的综合评价成绩,按专业确定拟推荐学生初选名单(含以综合评价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的1-2名替补名单)并进行线上公示。
综合评价及遴选办法为:
经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充分研究讨论后,按《苏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苏州大学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方案》、《苏州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从学业成绩、发展素质两个方面形成综合评价成绩,以综合评价成绩作为推免生遴选的唯一标准。综合评价成绩(满分500分)=学业成绩(GPA*100)+发展素质成绩(满分100分),其中,发展素质成绩按以下五项打分:参军入伍服兵役(最高20分)、参加志愿服务(最高10分)、参加国际组织实习(最高10分)、科研成果(最高30分)、竞赛获奖(最高30分)。参选学生综合评价时,GPA成绩按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计算,如综合评价成绩再有相同,继续考虑GPA成绩小数点两位以后的情况。
(1)参军入伍服兵役(最高20分)
发展素质类别 | 赋分栏目 | 评选认定条件 | 分值 |
入伍服兵役 | 是否参军 | 参军入伍满两年,未受到任何处分 | 20 |
(需出具相关荣誉证明)
(2)志愿服务(最高10分)
发展素质类别 | 赋分栏目 | 评选认定条件 | 分值 |
志愿服务 | 志愿服务时长 (单位:小时) | 30-49 | 1 |
50-69 | 2 | ||
70-89 | 3 | ||
90-109 | 4 | ||
100-129 | 5 | ||
130-149 | 6 | ||
150-169 | 7 | ||
170-189 | 8 | ||
190-209 | 9 | ||
210以上 | 10 |
(需出具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志愿时长认定证明)
(3)国际组织实习(最高10分)
发展素质类别 | 赋分栏目 | 评选认定条件 | 分值 |
国际组织实习 | 参与国际组织实习 | 参与联合国系统、 国际科学理事会(ICSU)、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 国际热核聚变实验堆计划(ITER)、 国际天文学联合会(IAU)、 国际理论与应用力学联盟(IUTAM)、 国际纯粹与应用物理学联合会(IUPAP)、 国际大地测量学和地球物理学联合会(IUGG)、国际纯粹与应用生物物理学联合会(IUPAB)、平方公里阵列射电望远镜(SKA)、 国际晶体学联合会(IUCr)、 世界先进材料大会(IUMRS)等物理学科相关国际组织 | 不超过10分 |
(需出具相关国际组织的证明文件、证书、出入境记录等证明文件以及本人提供的相关组织实习情况说明。由相关专家组认定具体赋分分值,最高赋分不超过10分)
(4)科研成果(最高30分)
发展素质类别 | 赋分栏目 | 评选认定条件 | 分值 |
科研成果 | 发表论文 (均需以第一作者正式刊出) | 发表顶级刊物1篇 | 30 |
本领域知名学术期刊1篇 | 24 | ||
本领域高质量学术期刊1篇 | 12 | ||
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 | 8 | ||
发表其他论文或参加国内外学术活动并被论文集收录且做学术报告 | 2 | ||
科研立项 | 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国家级) (需结题验收或中期检查优秀) | 8(项目负责人) | |
4(排名第二) | |||
1(排名第三) | |||
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省级) (需结题验收或中期检查优秀) | 5(项目负责人) | ||
2(排名第二) | |||
1(排名第三) | |||
莙政学者(以结题证书或学校发文为准) | 结题优秀 | 8 | |
结题合格 | 3 | ||
发明创造 (学生第一或者导师第一学生第二,以相关证书为准。 | PTC国际专利 | 18 | |
发明专利 | 12 | ||
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专利 | 6 | ||
软件著作权 | 2 |
(论文档位由相关专家组认定,论文需提供全文(需正式刊出),专利提供授权证书。科研立项/莙政学者等需提供公示及结题/中期报告)
(5)竞赛获奖(最高30分)
类别 | 等级 | 位次 | 对应 分值 | 备注 |
全国大学生物理实验竞赛 | 特等奖 | 个人 | 24 |
|
一等奖 | 个人 | 18 | ||
二等奖 | 个人 | 10 | ||
三等奖 | 个人 | 5 | ||
全国大学生与研究生物理教学技能展示暨自制教具与设计实验展示活动 | 一等奖 | 个人 | 12 |
|
二等奖 | 个人 | 10 | ||
三等奖 | 个人 | 7 | ||
江苏省高校大学生物理及实验科技作品创新竞赛 | 一等奖 | 个人或团队负责人 | 10 | 排名第二,加4分 |
二等奖 | 个人或团队负责人 | 7 | 排名第二,加1分 | |
三等奖 | 个人或团队负责人 | 4 |
| |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创青春”创新创业大赛 | 特等奖 | 个人或团队负责人 | 30 |
|
成员 | 24 |
| ||
一等奖 | 个人或团队负责人 | 24 |
| |
成员 | 18 |
| ||
二等奖 | 个人或团队负责人 | 18 |
| |
成员 | 12 |
| ||
三等奖 | 个人或团队负责人 | 12 |
| |
成员 | 10 |
| ||
挑战杯江苏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江苏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江苏省“创青春”创新创业大赛 | 特等奖 | 个人或团队负责人 | 18 |
|
成员 | 15 |
| ||
一等奖 | 个人或团队负责人 | 15 |
| |
成员 | 11 |
| ||
二等奖 | 个人或团队负责人 | 11 |
| |
成员 | 7 |
| ||
三等奖 | 个人或团队负责人 | 7 |
| |
成员 | 6 |
| ||
挑战杯苏州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苏州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苏州大学“创青春”创新创业大赛 | 特等奖 | 个人或团队负责人 | 6 |
|
成员 | 5 |
| ||
一等奖 | 个人或团队负责人 | 5 | ||
成员 | 4 | |||
二等奖 | 个人或团队负责人 | 4 | ||
成员 | 3 | |||
三等奖 | 个人或团队负责人 | 3 | ||
成员 | 2 | |||
普通高校高等数学竞赛 | 国家级 | 个人 | 15 | 一等、二等、三等依次递减为15、10、8 |
省级 | 个人 | 10 | 一等、二等、三等依次递减为10、7、5 | |
大学生英语竞赛 | 国家级 | 个人 | 15 | 按特等、一等、二等、三等依次递减为15、12、9、5 |
省级 | 个人 | 8 | 按特等、一等、二等、三等依次递减为8、6、4、2 | |
大学生物理学术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 | 特等奖 | 个人或团队负责人 | 国赛30 | / |
华东赛25 | ||||
成员 | 国赛18 | |||
华东赛15 | ||||
一等奖 | 个人或团队负责人 | 国赛18 | / | |
华东赛15 | ||||
成员 | 国赛15 | |||
华东赛13 | ||||
二等奖 | 个人或团队负责人 | 国赛15 | / | |
华东赛13 | ||||
成员 | 国赛13 | |||
华东赛10 | ||||
三等奖 | 个人或团队负责人 | 国赛12 | / | |
华东赛10 | ||||
成员 | 国赛8 | |||
华东赛6 | ||||
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和交叉学科竞赛 | Outstanding Winner |
| 10 | / |
Finalist |
| 8 | ||
Meritorious Winner |
| 6 | ||
Honorable Mention |
| 4 | ||
Successful Participant |
| 2 |
注:
同一发展素质类别(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参加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仅对最高分值赋分栏目进行赋分,不重复计算。竞赛获奖仅对某一项竞赛赋分。
根据《苏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录取。
同时申请者的学术诚信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重要依据,对学术诚信考核不合格者一票否决,不予推荐录取。
6. 初选名单材料报送
9月21日(周二)前,教务老师在“推免申请系统”的“初选学生成绩录入”菜单里,录入初选学生的综合评价成绩等信息,并做好替补标注后,点击“上报初选名单到教务部”完成初选名单的电子文本报送工作;纸质文本点击“下载初选名单上报表”,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至教务部学籍管理科。学院初选名单于报送之日起,在学院网站的显著位置公示10个工作日。
三、申诉途径和办法
在学院公示期间对学院初选推荐名单有异议者,可以向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提出申诉,受理申诉截止时间为学院公示截止时间。申诉联系人:郭老师,地点:博习楼211,电话:0512 -67870196,邮箱:ykguo@suda.edu.cn。
对学院相关情形解释不满的,可继续向苏州大学教务部实名申诉,电话:0512-67163652,邮件pumanli@suda.edu.cn。
四、其他
(1)本细则适用于全体参加2021年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学生;
(2)细则解释权归苏州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