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研究生招生工作质量,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引导学院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38号)、《苏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稿)》(苏大教〔2015〕2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组长:高雷、孙德芬
成员:方亮、赵承良、谢燕兰、杭志宏、须萍、杨恺、冯岩、倪江锋、桑芝芳、王飞
秘书:陈敏、张宇航、单杨杰
二、推免工作组织过程及时间节点
(一)推免工作组织过程
学院推免工作组织过程为:动员与公告→学生申请→学院初选与综合考核和公示→部门审核→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会审、复审、决定和公示。
(二)时间节点
1、学院动员
学院在2021届本科毕业生中进行动员,宣传学校各项推免政策、条件及学院的推免工作程序,按照《苏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021年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第9条规定的应回避和应报备的推免工作人员,应于9月24日(周四)前,向学院进行回避申请或报备登记。工作人员回避申请或报备、学生报备书等材料。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于9月24日前公布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
2、学生申请及报备
申请安排:符合推免申请条件的2021届预毕业本科生,于9月21日14:30至23日23:00,登录“苏州大学本科生推免申请系统”(网址:http://tmsq.jwb.suda.edu.cn/,外网需先登录学校VPN),点击“推免申请”自愿申请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稿。申请时请务必认真阅读页面内的全部提示内容;申请时间截止,系统自动关闭,不再接受学生补充申请。除非另行通知,不再接受学生补充佐证材料。
申请材料报送:学生在推免系统中提交申请后,即在“申请查询”里下载并打印推免申请表(签名)、中文成绩单(可自行在教务部在线预约系统下载打印),连同本人发展素质相关的纸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含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于申请时间截止前一并交至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以“特殊学术专长”申请的学生,除需报送上述材料外,还需同时报送以下材料的电子版、纸质版,包括:3名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信,以及指定的“特殊学术专长”(详见本细则第(二)条第3点)的相关证明材料。
3、教务部门审核
学院教务部门在9月24日(周四)完成学生的申请资格审核工作。教务秘书登录“苏州大学本科生推免申请系统”。在“申请学生资格审核”里,根据《苏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稿)》(苏大教〔2015〕28号)与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的相关申请规定,审核学生的申请资格。其中,以“教授联名推荐”申请推免的学生是否具有申请资格,应报学院专家审核小组根据学生已交申请材料审定,其“特殊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以下内容:
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4、综合测评及遴选
学院于9月25日至27日,将根据《苏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021年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苏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021年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方案》、本实施细则等具体要求,对符合申请资格的学生展开综合测评。根据学校下达名额为前提,结合各专业学习成绩情况,现确定物理学:5名、物理学(国际):3名、物理学(师范):3名的名额分配。根据申请者的综合评价成绩,按专业确定拟推荐学生初选名单(含以综合评价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的1-3名替补名单)并进行线上公示,其中申请教授联名推荐的特长生,需正常参与学院推免生的综合评价和遴选。
5、初选名单材料报送
学院将初步推荐名单,以及列入名单者的学习成绩单、各种可证明其学术能力和潜力的材料上报校教务部审核。
三、推免生基本条件
(一)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二)具有学术研究的兴趣和潜力,学习刻苦、勤奋,成绩优秀,已取得毕业要求总学分的四分之三以上(含四分之三)学分,课程平均学分绩点(GPA)在本专业名列前茅,外语水平优秀;记录等级的课程达C及以上等级,(体育保健班学生体育课程达D等),且申请时必修课程无“弃考”记录。
(三)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下简称“学术特长生”),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严格审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复审,可不受上述“(二)”的限制。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是“学术特长生”审查的第一责任主体。“学术特长生”的具体条件按《关于教授联名推荐“学术特长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有关说明》执行。
四、综合考核及遴选办法
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充分研究讨论后,按《苏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稿)》(苏大教〔2015〕28号)、《苏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021年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方案》、《苏州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从学业成绩、发展素质两个方面形成综合评价成绩,以综合评价成绩作为推免生遴选的唯一标准。综合评价成绩(满分500分)=学业成绩(GPA*100)+发展素质成绩(满分100分),其中,发展素质成绩按以下五项打分:参军入伍服兵役(最高20分)、参加志愿服务(最高10分)、参加国际组织实习(最高20分)、科研成果(最高25分)、竞赛获奖(最高25分)。当参选学生综合评价成绩相同时,按GPA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排序,如GPA成绩再有相同,则提请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核评议。
1、参军入伍服兵役(最高20分)
发展素质类别 | 赋分栏目 | 评选认定条件 | 分值 |
入伍服兵役 | 是否参军 | 参军入伍满两年,未受到任何处分 | 20 |
(需出具相关荣誉证明)
志愿服务(最高10分)
发展素质类别 | 赋分栏目 | 评选认定条件 | 分值 |
志愿服务 | 志愿服务时长 (单位:小时) | 30-49 | 1 |
50-69 | 2 | ||
70-89 | 3 | ||
90-109 | 4 | ||
110-129 | 5 | ||
130-149 | 6 | ||
150-169 | 7 | ||
170-189 | 8 | ||
190-209 | 9 | ||
210以上 | 10 |
(需出具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志愿时长认定证明)
国际组织实习(最高20分)
发展素质类别 | 赋分栏目 | 评选认定条件 | 分值 |
国际组织实习 | 参与国际组织实习 | 参与联合国系统、 国际科学理事会(ICSU)、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 国际热核聚变实验堆计划(ITER)、 国际天文学联合会(IAU)、 国际理论与应用力学联盟(IUTAM)、 国际纯粹与应用物理学联合会(IUPAP)、 国际大地测量学和地球物理学联合会(IUGG)、国际纯粹与应用生物物理学联合会(IUPAB)、平方公里阵列射电望远镜(SKA)、 国际晶体学联合会(IUCr)、 世界先进材料大会(IUMRS)等物理学科相关国际组织 | 不超过20分 |
4、科研成果(最高25分)
发展素质类别 | 赋分栏目 | 评选认定条件 | 分值 |
科研成果 | 发表论文 (均需以第一作者发表) | 发表国际一流刊物1篇 | 25 |
本领域知名学术期刊1篇 | 20 | ||
本领域高质量学术期刊1篇 | 10 | ||
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 | 6 | ||
发表其他论文或参加国内外学术活动并被论文集收录且做学术报告 | 2 | ||
科研立项 | 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国家级) (需结题验收或中期检查优秀) | 6(项目负责人) | |
3(排名第二) | |||
1(排名第三) | |||
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省级) (需结题验收或中期检查优秀) | 4(项目负责人) | ||
2(排名第二) | |||
1(排名第三) | |||
莙政学者(以结题证书或学校发文为准) | 结题优秀 | 6 | |
结题合格 | 3 | ||
发明创造 (学生第一或者导师第一学生第二,以相关证书为准。 | PTC国际专利 | 15 | |
发明专利 | 10 | ||
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专利 | 6 | ||
软件著作权 | 6 |
(论文档位由相关专家组认定,论文需提供全文(已接收提供接收函和接收全文),专利提供证书。科研立项/莙政学者等需提供公式及结题/中期报告)
5、竞赛获奖(最高25分)
类别 | 等级 | 位次 | 对应 分值 | 备注 |
全国大学生物理实验竞赛 | 特等奖 | 个人 | 20 |
|
一等奖 | 个人 | 15 | ||
二等奖 | 个人 | 8 | ||
三等奖 | 个人 | 4 | ||
全国大学生与研究生物理教学技能展示暨自制教具与设计实验展示活动 | 一等奖 | 个人 | 10 |
|
二等奖 | 个人 | 8 | ||
三等奖 | 个人 | 6 | ||
江苏省高校大学生物理及实验科技作品创新竞赛 | 一等奖 | 个人或团队负责人 | 8 | 排名第二,加3分 |
二等奖 | 个人或团队负责人 | 6 | 排名第二,加1分 | |
三等奖 | 个人或团队负责人 | 3 |
| |
江苏省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 | 一等奖 | 个人 | 10 |
|
二等奖 | 个人 | 8 | ||
三等奖 | 个人 | 6 | ||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创青春”创新创业大赛 | 特等奖 | 个人或团队负责人 | 25 |
|
成员 | 20 |
| ||
一等奖 | 个人或团队负责人 | 20 |
| |
成员 | 15 |
| ||
二等奖 | 个人或团队负责人 | 15 |
| |
成员 | 10 |
| ||
三等奖 | 个人或团队负责人 | 10 |
| |
成员 | 8 |
| ||
挑战杯江苏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江苏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江苏省“创青春”创新创业大赛 | 特等奖 | 个人或团队负责人 | 15 |
|
成员 | 12 |
| ||
一等奖 | 个人或团队负责人 | 12 |
| |
成员 | 9 |
| ||
二等奖 | 个人或团队负责人 | 9 |
| |
成员 | 6 |
| ||
三等奖 | 个人或团队负责人 | 6 |
| |
成员 | 5 |
| ||
挑战杯苏州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苏州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苏州大学“创青春”创新创业大赛 | 特等奖 | 个人或团队负责人 | 5 |
|
成员 | 4 |
| ||
一等奖 | 个人或团队负责人 | 4 | ||
成员 | 3 | |||
二等奖 | 个人或团队负责人 | 3 | ||
成员 | 2 | |||
三等奖 | 个人或团队负责人 | 2 | ||
成员 | 1 | |||
普通高校高等数学竞赛 | 国家级 | 个人 | 10 | 一等、二等、三等依次递减为10、8、6 |
省级 | 个人 | 6 | 一等、二等、三等依次递减为6、4、3 | |
大学生英语竞赛 | 国家级 | 个人 | 10 | 按特等、一等、二等、三等依次递减为10、8、6、3 |
省级 | 个人 | 6 | 按特等、一等、二等、三等依次递减为6、4、3、1 | |
大学生物理学术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 | 特等奖 | 个人或团队负责人 | 国赛25 | / |
华东赛20 | ||||
成员 | 国赛15 | |||
华东赛13 | ||||
一等奖 | 个人或团队负责人 | 国赛15 | / | |
华东赛13 | ||||
成员 | 国赛13 | |||
华东赛11 | ||||
二等奖 | 个人或团队负责人 | 国赛13 | / | |
华东赛11 | ||||
成员 | 国赛10 | |||
华东赛8 | ||||
三等奖 | 个人或团队负责人 | 国赛10 | / | |
华东赛8 | ||||
成员 | 国赛6 | |||
华东赛5 | ||||
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和交叉学科竞赛 | Outstanding Winner |
| 10 | / |
Finalist |
| 8 | ||
Meritorious Winner |
| 6 | ||
Honorable Mention |
| 4 | ||
Successful Participant |
| 2 |
注:
同一发展素质类别(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参加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仅对最高分值赋分栏目进行赋分,不重复计算。竞赛获奖仅对某一项竞赛赋分。
根据《苏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稿)》(苏大教〔2015〕28号),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录取。
同时申请者的学术诚信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重要依据,对学术诚信考核不合格者一票否决,不予推荐录取。
五、申诉途径和办法
在学院公示期间对学院初选推荐名单有异议者,可以向学院2020年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提出申诉,受理申诉截止时间为学院公示截止时间。
申诉联系人:单老师,地点:博习楼211,电话:0512-67870196
对学院相关情形解释不满的,可继续向苏州大学教务部申诉。
六、其他
(1)最终各阶段时间节点,按学校通知发文为准;
(2)本细则仅针对所有参加2020年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学生;
(3)细则解释权归苏州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