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若干意见(苏大委 [2003] 19号)

各党委(工委)、总支;各院(系)、部门、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江苏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意见》(苏教关[2003]1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苏州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若干意见》。

  一、加强领导,充分认识新形势下进一步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
  关心下一代工作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关心下一代工作是深化教育改革、实施素质教育的需要;是加强青少年教育工作、形成学校德育工作新格局的需要,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意义深远。高等学校是培养高素质创新型人才的基地。广大老同志要积极投身于关心下一代工作,充分发挥老同志的优势,继续为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贡献。校院()及有关职能部门,应把关心下一代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重视和支持关心下一代工作,定期听取汇报,研究指导工作,帮助解决问题,创造必要条件,使我校关心下一代工作深入持久健康地向前发展。

  二、加强组织建设,进一步明确校、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性质、任务和工作方针
  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关工委)是在本单位党政领导下,协同配合有关部门培养教育青少年的群众性工作机构。它的主要任务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要求,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实施教育创新,推进素质教育,加强青少年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艰苦奋斗教育,引导青少年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关工委的工作方针是围绕中心、育人为本、配合补充、立足基层、因地制宜、量力而为。
  加强校院()关工委组织建设,从组织上保障关工委工作的开展。学校关工委主任由校党委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兼任,副主任由若干名原校级离退休干部和有威望、有经验、身体较好、热心关工委工作的老同志担任。关工委秘书长、副秘书长和委员由有关部门负责人及离退休的老同志担任,并根据情况变化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充实。
  院()关工委分委员会主任由院()党委(总支)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兼任,副主任由离退休的老同志担任,秘书长一般由院()分团委书记担任。在职教职工如兼任关工委工作,其工作成效列入考核范围。
各级关工委要在同级党政领导下,充分发挥离退休老同志的作用,本着自愿参与、就地就近、发挥所长、劳逸适度的原则,动员更多老同志参加到关心下一代工作中来。校院(系)要从实际出发,配备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相应的办公条件,以保证关工委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关工委工作,相互配合,形成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合力。
  各级关工委要加强组织制度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做到工作有计划、有安排、有督促、有检查,始终保持关工委工作规范有序、充满活力。

  三、加强开展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为主要内容的素质教育活动
坚持以理想信念为核心的思想政治教育,帮助青年师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要把学习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首要任务,坚持不懈地用科学理论武装青年学生,为推进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献计出力。
  要结合重要纪念日和重大历史事件,坚持不懈地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
  要联系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向青年学生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正确认识和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坚持不懈地进行形势政策教育。
  要发挥老党员的作用,在党组织的统一安排下,为青年学生和教职工入党积极分子上党课,开展党日团日活动,坚持不懈地进行党的优良传统作风教育。引导青年学生和教职工坚定理想信念,树立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自觉抵御资产阶级和封建腐朽思想的侵袭,坚持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加强科学文化素质和心理健康教育,提高青年学生和教职工的创新和实践能力。
  要充分发挥老教授、老专家、老教师学术造诣较高和教学科研经验丰富的优势,参与做好教学督导和评教评学工作,搞好传帮带”,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科研水平。
  要在青年学生中,倡导崇尚科学,热爱专业,刻苦钻研,勤奋学习的良好学风,引导青年学生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指导社会实践和课外校外小发明、小创造等科技文化活动,培养他们勇于实践,勇于创新的精神,提高他们报效祖国、服务社会的本领。
  要针对近年来青年学生发生心理障碍和疾患的人数增多的趋势,老同志、老教师可以举办心理健康讲座;参与做好心理咨询工作;开展忘年交谈心活动等,提高青年学生的心理健康素质。
  开展道德规范和民主法制教育,增强青年学生的品德修养和遵纪守法意识。
  要认真宣传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爱国守法、明礼守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基本道德规范为主要内容,与加强师德教风建设相结合,与实施大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相结合,与开展老少互助工程活动创建优良校风和文明校园相结合,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青年学生的法制和纪律教育,引导青年教工和青年学生遵守校纪校规,学法、懂法、守法,增强法制观念,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促进青年学生健康成长。
  参与搞好家庭教育和社区教育,推进学校、家庭、社区相互配合,共同育人。要按照江泽民同志提出的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的重要思想,树立大教育观念,发动老同志、老教师积极参与社区活动,使关工委成为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桥梁和纽带,共同培育四有新人。

中共苏州大学委员会

OO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