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苏州大学第三轮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大人〔2016〕62号】,结合学部工作实际,经物理与光电﹒能源学部岗位设置与聘用小组研究讨论,制定本细则。
一、教师副高级岗位任职条件
(一)副高一级岗位(五级岗)
认定条件:受聘副高岗位满12年,承担重要的教学或科研任务,工作突出。
评审条件:受聘副高岗位满8年,承担重要的教学或科研任务,工作突出。
(二)副高二级岗位(六级岗)
认定条件:受聘副高岗位满5年,承担重要的教学或科研任务,工作突出;或受聘副高岗位满3年,满足表格中的2项。
评审条件:任副教授职务满2年,满足表1中的1项;或任副教授职务满1年,满足表1中的2项。
附表1:
类别 | 序号 | 选项条件 |
岗位责任与 学术影响 | 1 | 具有省、厅、市级人才称号者 |
2 | 编著、主编(或副主编)出版教材1本 | |
科研条件 | 3 | 国家科技三大奖二等以上前4名; 省、部科技三大奖三等以上前3名; 市、厅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前2名; |
4 | 任现职以来主持“973计划”项目课题者;或主持“863计划”课题、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课题;或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满两项(面上至少一项);或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面上项目、军工同层次项目;或主持单项100万元以上大项目者。 | |
5 | 按SCI、EI统计,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所发表的学术论文类计影响因子达到10;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所发表的论文单篇SCI、EI、他引达到50次;或授权发明专利(第一排名)3项以上。 | |
教学条件
| 6 | 获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奖(前五名);或获校级以上教学竞赛二等奖 |
7 | 指导学生获得省级以上学科竞赛二等奖以上;或第一指导大学生参加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创新实验计划、莙政研修计划,并取得明显成果;或指导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或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获省级以上优秀论文1项。 | |
8 | 主持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或主持3I课程。 |
(三)副高三级岗位(七级岗)
认定条件:受聘副高职务。
二、其它专业技术副高级岗位任职条件
(一)六级岗(本轮无空岗)
(二)七级岗
认定条件:受聘副高职务。
三、教师中级岗位任职条件
(一)中级一级岗位(八级岗)
评审条件:受聘中级岗位满10年,任现职以来在本岗位工作突出。
(二)中级二级岗(九级岗)
评审条件:受聘中级岗位满4年,任现职以来在本岗位工作突出。
(三)中级三级岗(十级岗)
认定条件:受聘中级职务。
四、其它专业技术中级岗位任职条件
(一)八级岗 (本轮无空岗)
(二)九级岗
评审条件:受聘中级岗位满3年,任现职以来在本岗位工作突出。
(三)十级岗
认定条件:受聘中级职务。
五、教师初岗位任职条件
(一)初级一级岗(十一级岗)
评审条件:受聘初级岗位满1年。
(二)初级二级岗(十二级岗)
认定条件:受聘初级职务。
六、其它专业技术初级岗位任职条件
(一)十一级岗
评审条件:受聘初级岗位满2年。
(二)十二级岗
认定条件:受聘初级职务。
七、相关说明
根据《苏州大学第三轮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大人〔2016〕62号】精神,任职年限计算时间截止2015年12月31日,教学成果认定年限为“任现职务”以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