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独墅湖高教区住宅(翰林缘二期)选购的通知


2008-6-16 8:54:28

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
  经苏州大学与工业园区管委会协商,苏州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300套位于独墅湖高教区翰林缘二期的定销商品房供本校教职工选购。定销房每平方米均价5600元,同时给予确认购买的住宅每套补贴4万元。为使定销房的选购符合园区相关政策和我校具体情况,经校务会议讨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购房顺序按照批次先后进行。第一批次为本通知第四条中所列人员,第二批次为全校在编在岗人员。同一批次申购人员通过摇号方式确定选房顺序,在房源允许的条件下逐批替补。涉及申请购房人员资格认定的人事关系截止时间为2008年6月10日。特殊情况放宽至2007年12月1日后仍在编在岗者。
  二、凡要求购买独墅湖高教区住宅者,每人可申请购买一套,如是双职工家庭限购一套。由本人向所在学院、部门申请并填写《翰林缘二期住宅购买申请表》(在学校主页E海报下载),各学院、部门负责核实情况并汇总,在6月27日前将《申请表》、《翰林缘二期住宅申请购房人员汇总表》(在学校主页E海报下载)报后勤管理处资产管理科。
  三、给予购房教工的每套住宅4万元补贴,直接在首付款中一次性补贴。其他购房程序按商品房购房程序操作。
  四、本次购房第一批次申请登记范围:
  1、已搬入和即将搬入独墅湖校区内的医学部机关、医学部基础医学和生物科学学院、放射医学与公共卫生学院、药学院;金螳螂城市建设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艺术学院;文学院;社会学院;教育学院;材料工程学院;体育学院;分析测试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实验材料供应中心等学院、部门的学校在编在岗人员。
  2、独墅湖校区内承担公共课教学的在编在岗教师(申购名额:公共外语24人、公共计算机5人、公共物理9人、公共数学8人、军事教育2人)。本次购房申请登记范围内,在独墅湖校区内承担公共课教学的学院分配的购房名额,不能作为购房教师以后排课的依据。
  3、在独墅湖校区全日制工作的网络中心、图书馆、独墅湖校区建设与管理委员会和各职能延伸管理部门(保卫处、财务处、后勤管理处等)及在独墅湖校区从事后勤服务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各职能延伸管理部门由职工所在部门登记、建管会负责审核和汇总。
  五、已选购翰林缘一期定销商品房的人员(包括双职工配偶)本次不能再提出购房申请。
  六、凡购买独墅湖高教区(翰林缘二期)定销商品房者,自交房之日6个月起,停发购房者独墅湖校区的生活和交通补贴。
  七、凡购买独墅湖高教区(翰林缘)定销商品房者,按照签订购房合同的日期先后申请参加学校教职工住房补贴排队,不单独提前补贴。
  八、学校提留30套翰林缘二期定销商品房作为人才引进提留房,其余270套作为本次学校申购房源。
  九、经审核符合申请条件购房人员的名单将进行公示。
  十、苏州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售楼中心现场咨询翰林缘住宅套型、价格、贷款、车位等有关问题,电话:0512-65935888。
  两批次申请购房者同时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申请,请各单位务必通知到教职工本人,过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2008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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