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2026届普通全日制本科生毕业在即,为引导学生清晰掌握学业完成情况、及时排查疏漏、扎实做好毕业准备,现启动毕业(学位)资格自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工作对象
预计于2026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具体包括:普通本科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辅修专业在读及延长学年学生等。
二、自查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3月12日。
三、自查工作依据
依据各年级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并分别参照以下文件执行:
(一)毕业资格要求:
1.《苏州大学全日制本科生毕业与学位申请规定(2017年修订)》(苏大教〔2017〕58号)第四条,适用于2018级及以前年级学生;
2. 《苏州大学全日制本科生毕业与学位申请规定(2019年修订)》(苏大教〔2019〕56号)第四条,适用于2019级及以后年级学生。
(二)学位授予条件:
1. 普通本科:按《苏州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苏大教〔2025〕42号)第五条规定执行。
2. 第二学士学位:按《苏州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管理办法(试行)》(苏大教〔2020〕108号)第四条规定执行。
3. 辅修专业:按《苏州大学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及辅修专业学士学位管理办法(试行)》(苏大教〔2019〕98号)第四条规定执行。
上述管理文件详见附件1。
四、自查工作流程
1. 登录学生园地(http://xk.suda.edu.cn)查询本人学业情况(方法参见附件2),对照人才培养方案(附件3)、毕业及学位条件(附件4),了解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各模块学分及总学分要求,明确本人相应学分获得情况。核对已修课程代码、成绩等信息,已修课程代码必须与培养方案中课程代码一致。
2. 将自查结果与教务管理系统审核结果(附件5)进行逐项对比,对自查结果进行复核。若两项结果不一致,及时向学院教务办公室反馈咨询。
3. 经复核确认后,完成“自查反馈表”(附件6)填报,3月12日前交学院教务办。如本学期有选课、退课等需求,须按照课程确认相关通知要求,及时完成相应选课调整。
4. 特殊情况处理:
(1)课程换修:修读了非本专业培养方案中的课程,或已修课程代码与培养方案中课程代码不一致,咨询教务办后再申请课程换修。
(2)成绩单自定义:已获模块学分等于或大于专业计划要求模块最低学分时,需申请不及格课程隐藏。
以上两种情况均在网上事务中心-成绩单自定义中申请办理(http://aff.suda.edu.cn)。
2026届本科毕业生应本着对自己学业负责的态度,积极配合学院完成自查工作,确保在学制期满时或学习年限期满前完成所有课程修读要求。如因个人原因未按规定完成自查,未能及时发现课业修读问题,将面临延长学年或无法按期毕业(取得学位)的风险。
教务办联系人:陈敏,0512-67873697。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教务办
2026年3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