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7届普通全日制本科生毕业在即,为引导学生清晰掌握学业完成情况、及时排查疏漏、扎实做好毕业准备,现启动第一轮毕业(学位)资格预审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审核对象
预计于2027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具体包括: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含延长学年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辅修专业在读学生等。
二、预审核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0月10日(学生完成自查时间)
三、预审核依据
(一)毕业资格要求
依据各年级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并参照以下文件执行:
《苏州大学全日制本科生毕业与学位申请规定(2019年修订)》(苏大教〔2019〕56号)第四条,适用于2019级及以后年级学生。
(二)学位授予条件
1. 普通本科:按《苏州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苏大教〔2025〕42号)第五条规定执行。
2. 第二学士学位:按《苏州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管理办法(试行)》(苏大教〔2020〕108号)第四条规定执行。
3. 辅修专业:按《苏州大学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及辅修专业学士学位管理办法(试行)》(苏大教〔2019〕98号)第四条规定执行。
上述管理文件详见附件1。
四、学生预审核(自查)工作
1. 认真开展预审核(自查):学生及时查收学院提供的毕业(学位)相关管理规定(附件1)、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附件2)、各专业预审核条件及学生自查情况记录表(附件3)等材料,查询本人学业完成情况(方法参见附件4),并对照毕业及学位授予条件逐项自查。
2. 核查当前学期选课:根据自查结果,检查当学期课程是否有漏选、错选,及时完成补选及选课确认,并按需办理课程换修及成绩自定义等手续,做好毕业学年学业规划。
3. 整理并填报预审核反馈表:经确认无误后,形成反映本人学业完成情况及后续学习计划的自查结果文档。于10月10日(周六)前完成《预审核反馈表》的填报,交学院教务办公室。
2027届本科毕业生应本着对自己学业负责的态度,积极配合学院完成毕业(学位)预审核(自查)工作,确保在学制期满时或学习年限期满前完成所有课程修读要求。如因个人原因未按规定完成自查,未能及时发现课业修读问题,将面临延长学年或无法按期毕业(取得学位)的风险。
教务办联系人:陈敏,0512-67873697。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6年9月24日
